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奔流新闻 | “降费率、同待遇、扩覆盖” 兰州推出三项生育保险组合新政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7-16 15:35:00    

奔流新闻讯(记者张艾萍)7月15日,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,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新形势,进一步提升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期间的医疗保障水平,今年市医保局推出三项生育保险新政,通过“降费率、同待遇、扩覆盖”的组合措施,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,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。

在降费减负惠民生方面,兰州市调整在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,将原有的5.4%和5.75%两档合并为5.4%。调整后,原按5.4%缴费的2.7万名灵活就业人员无需额外手续,即可新增享受生育医疗待遇;而原按5.75%缴费的人员,预计人均每年可减少缴费负担268.8元,真正实现“降费不减待遇”。这一调整既降低了灵活就业群体的参保成本,又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,使更多人群受益。

在异地待遇无差异方面,新政明确,参保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及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用,无论是通过就医地“一站式”联网报销,还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,除医保目录外的自费部分外,均不设起付线,全额纳入生育医疗待遇报销,且报销标准与本地一致。这一政策消除了异地生育的报销壁垒,确保参保人员无论在哪里就医,都能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障,增强了制度的公平性和可及性。

此外,新政还扩大生育津贴覆盖范围,首次将跨省转入职工纳入保障。根据规定,省外参保职工转入兰州后生育或终止妊娠的,只要生育前在原参保地和兰州按企业职工标准连续缴费满12个月,且生育当月起在兰州连续缴费满6个月,次月即可享受生育津贴。这一举措填补了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生育保障空白,确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过程中的待遇连续性,进一步提升了生育保险的普惠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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